| 二、追溯补贴政策 |
| 2008年,为帮助解决新疆棉花远离内地销区移库成本较高问题,促进新疆棉花销售,保护新疆发展棉花产业的积极性,国家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
2007-2010年度出疆棉花运输补贴政策 |
补贴范围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期限 |
符合国家标准的出疆棉 |
拥有出疆棉所有权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棉花经营企业和纺织企业(以下简称出疆棉所有权人)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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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吨定额补贴400元 |
2007年度-201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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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中央为解决新疆棉纺织企业生产棉纱运销内地成本较高问题,促进全区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建设,中央财政决定对新疆棉纺织企业出疆棉纱运输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
| 2008-2010年出疆棉纱运输补贴政策 |
补贴范围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期限 |
| 以新疆地产棉花为原料生产并销售到内地的棉纱 |
在新疆境内工商注册、依法纳税、以新疆地产棉花为原料进行棉纱生产并销售运往内地的独立核算棉纺织企业(含兵团棉纺织企业)均可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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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吨定额补贴400元 |
2008年-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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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棉花、棉纱运输补贴的基础上,从2011年起,对自治区棉纺织企业以新疆棉花为原料生产并到内地销区销售的纱,自治区财政厅每年给予一定的出疆运输费用补贴。 |
| 2011年出疆棉纱运输补贴政策 |
补贴范围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期限 |
| 以新疆棉花为原料生产并到内地销区销售的棉纱 |
自治区棉纺织企业 |
32支以上(含32支)的纱,补贴200元/吨
32支以下的纱,补贴1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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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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